唐 《 本草拾遗》载:“猕猴桃味咸温无毒,可供药用,主治骨节风,瘫痪不遂,长年白发,痔病,等等。”说明至少在一千二百多年以前 已经在庭院中搭架栽植猕猴桃了。除作为野果食用外,由于猕猴桃的叶和花都很漂亮,作为观赏花木在庭院栽培在唐代就开始了。唐代诗人 岑参的《宿太白东溪李老舍寄弟侄》诗中有“中庭井栏上,一架猕猴桃”的句子,很形象地写出当时人们用猕猴桃美化家居的情形。同一时期《 本草拾遗》的记载表明,当时已经被用作药物。 宋 开宝年间(973-974年)编纂的《 开宝本草》曾记载它:“一名藤梨,一名木子,一名猕猴梨。”还说它“其形似鸡卵大,其皮褐色,经霜始甘美可食。”从这些记载中,可以看出古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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