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农产品加工、渔业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部机关各司局、直属各单位 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》(中发〔2017〕1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73号)和《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农发〔2017〕1号)、《“十三五”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》(农市发〔2016〕5号)等部署安排,我部研究制定了《2017年农业信息化工作要点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 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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